手机三包规定将进一步完善退货期延至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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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目前实行的手机三包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存在诸多缺陷,国家有关部门已着手对其进行修改完善,现正向各地消协等部门征求具体修改意见。结合受理投诉情况,有关方面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主要有,一是手机出了质量问题,生产者应当承担责任。现有规定中“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客观上排除了生产厂家的责任;二是“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手机,凭修理记录可以办理退货;三是降低折旧率并规定折旧率上限(前三包规定的折旧率为0.5%),专家提出不应超过0.2%;四是将手机退货的有效时间从7天延长至30天;五是应成立公益性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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