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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六部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摘    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关 键 词: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  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  有效衔接  过渡期  财政部  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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