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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企业“傍名牌”侵权赔百万
摘    要:南通一企业"傍名牌"侵权赔百万曾经在行业内名噪一时并大发其财的南通优龙公司,竟是一家曾受行政处罚的傍外国名牌的企业。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南通优龙公司被判停止使用"EURONAVY"、"优龙"商标,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并赔偿原告优龙(北京)重防腐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龙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和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8万元。

关 键 词:南通市  侵权  名牌  企业  中级人民法院  重防腐涂料  行政处罚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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