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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葡萄与葡萄酒(之四) 酿造美酒的第一关——浅谈葡萄采摘中的质量管理
作者单位:德国葡萄酒中国信息中心
摘    要:根据德国1994年修订的葡萄酒法,严格规定了用于酒酿造葡萄的采摘每公顷收获量标准,以确保所采摘的葡萄质量,并为下一步的酿制提供最基本的保证,德国所有品类,级别的葡萄酒都受该标准制约,等级越高的葡萄酒在公顷收获量标准方面更为严格苛刻,旨在从当年的葡萄收获中挑选出品质最好的果实用于酿酒,例如:摩泽-萨尔-卢文地区每公顷的产洒量不得超过12.5万升,法尔茨和莱茵黑森产酒区的每公顷产酒量不得超过10.5万升,其它10个产酒区的每公顷产酒量从9万升-1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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