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棉花掺杂掺假案件行政相对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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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恒山
,陈茂凯.滨州市棉花掺杂掺假案件行政相对人被依法刑事拘留[J].中国纤检,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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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恒山 陈茂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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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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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滨州市纤维检验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迅速赶到现场,对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一车无包头、无标识的142包棉花依法扣押。在扣押过程中,遭到货主董某某组织的不明真相的30多名群众的阻挠和围攻,行政执法人员临危不惧,顶住巨大压力进行调查、取证。检验发现棉包两侧均为正常棉花,中间夹层部分全部是短绒、回收棉。通过调查,董某某不具备棉花收购、加工资格,为攫取私利,非法收购棉花,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45片轧花机、40吨打包机生产、加工棉花,并购买棉短绒和回收棉掺入棉花当中。在此之前已售出同样的棉花17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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