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灌溉定额达标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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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玲,孙秀艳.林口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灌溉定额达标解释[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2(10):34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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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玲 孙秀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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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林口县水务局,黑龙江林口,157600 2. 林口县刁翎水利站,黑龙江林口,157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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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口是水资源比较丰富,灌溉面积相对稳定。2002年国家确定在林口设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其中水田灌溉定额为其中的一个指标。为此,水利部门在示范区水田的田间斗渠用塑料薄膜进行防渗处理,铺设混凝土板防渗。有的还采取了低压管道输水,大大降低了水量损失,使灌溉定额在2007年降至399 m3/666.7m2,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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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示范区 水田灌溉 灌溉定额 验收指标 达标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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