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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手段回收陈欠电费
引用本文:刘战.运用法律手段回收陈欠电费[J].大众用电,2005,21(6):13-13.
作者姓名:刘战
作者单位:长沙电业局
摘    要:2003年10月份长沙电业局城两供电局城区专变客户陈欠电费本金高达2600余万元。陈欠电费时间跨度长,其中1996年以前的陈欠电费本金720万元,1998年以前的陈欠电费本金862万元。陈欠电费回收十分困难的原因:一是陈欠电费债权不确定。由于历史原因,2004年以前,该局未和城区专变客户进行资产债权确定,从而造成陈欠电费用户欠费不确定;二是陈欠电费用户的经济状态非常糟,大多都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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