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学水平评估自检指标体系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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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连廷栋.关于办学水平评估自检指标体系的意见[J].南昌水专学报,19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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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连廷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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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致停办”。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正逐步成为国家及教育管理部门对学校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的有效手段,成为推动和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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