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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行为复议管辖的几点思考
引用本文:王一文,张建功,刘晶晶.关于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行为复议管辖的几点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10(8):88-91.
作者姓名:王一文  张建功  刘晶晶
作者单位:1.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北京,100038
2.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源信水利电力科技开发公司,北京,100038
摘    要:水利行政复议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逐步转型、民主水平提高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争议数量日益增多,特别是群体性行政争议较为突出。能否建立科学、合理、高效、便民的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行为复议管辖制度,

关 键 词:流域机构  行政复议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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