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隐”之“瞳”:专业才是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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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原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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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早在2012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公告,从当年4月1日起,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即列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宣告其监管空白期结束。对于这种稍显迟到的市场监管,众多行业人士指出,从消费者的视力健康角度出发,彩隐由于其特殊的产品性质和使用方法(直接与角膜接触),原本就离不开一定的专业属性,主要表现为该产品对于使用者的眼部状况有着一定的适应症,因此,经营者在向顾客售卖该产品之前,必须对其眼部进行严格检查,以排除炎症以及其他特殊眼病等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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