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禁印“国家级新药”等文字和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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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级新药”、“国药保护品种”、“名贵药材”等各种不适当宣传药品的文字和标识 ,今后将不得出现在药品的包装和标签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 (暂行 )》。这份暂行规范细则对药品的包装和标签提出许多新的规定。根据这份暂行规范细则 ,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刷的内容对产品的表述要准确无误 ,除表述安全、合理用药的用词外 ,不得印有各种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如“国家级新药”、“中药保护品种”、“GMP认证”、“进口原料分装”、“监制”、“荣誉出品”、“获奖产品”、“保险公司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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