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电话骚扰案二教授再次对簿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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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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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1月9日,重庆市首例“电话骚扰”案双方当事人再次对簿公堂,一审被告重庆邮电学院教授牛某上诉到市一中院,要求撤消一审判决中关于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抚慰金的内容,同样身为重邮教授的一审原告龙某则针锋相对。电话更是无端增多。后经过调查发现,这些电话多数为牛某所为。根据警方调查,6月至11月期间,牛某打入龙某家的电话竟达726个,且大多时间在晚上10点至次日清晨6点。据此,警方认定牛某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牛某作出了2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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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审判决 赔礼道歉 治安处罚 精神抚慰金 上诉 原告 被告 首例 调查 清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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