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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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9月12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省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部分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以及政府性基金附加标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单一制电价及输配电价,7月1日起每千瓦时降低0.0276元(含税,下同),9月1日起再降低0.0286元。降低部分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进一步推进上网侧同网同价改革,省内燃煤发电机组现行电价高于燃煤标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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