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管模式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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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俊立,杨挺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管模式探讨[J].河北水利,2013(6):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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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俊立 杨挺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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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省水利工程局 2. 行唐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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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河北省19县列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县在工程建设中进行了有益探索,按照《河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四制"和"五项制度"应用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项目建设实际中,确保重点县项目的顺利实施。1.推行项目"四制"河北省要求县级水利部门要加强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1.1项目法人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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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点县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项目县 项目建设 工程建设质量 项目实施 河北省 使用效益 项目管理 招标投标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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