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浙江火柴史概论 |
| |
引用本文: | 秧子.近代浙江火柴史概论[J].火柴工业,2006(2):26-33. |
| |
作者姓名: | 秧子 |
| |
摘 要: | (接上期)
1945年抗战结束后,该公司以300箱火柴怍代价,收购了天主堂所有厂房、地皮及设备,以宁波正大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名义,重新注册登记,改变租办性质。从1946年始,冯梯云代理正大厂厂务,在经营管理上,更是井然有序,局面大好。正大厂当年生产的“童车”牌火柴,在福建、上江(金华、兰溪一带)、下路(嘉兴、湖外一带)、台州等地,几乎是家喻户晓,备爱青睐。该厂的火柴年产能力达到11.6万多箱。1950年,该厂在秦皇岛开设“华东梗片厂”,后又购进本地“四明火柴厂”.
|
关 键 词: | 火柴厂 股份有限公司 概论 浙江 近代 注册登记 经营管理 秦皇岛 收购 嘉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