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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说“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引用本文:张昊欣,陈伍英.浅说“成本与市价孰低法”[J].陕西水利,1998(3).
作者姓名:张昊欣  陈伍英
作者单位:西安市地税局、省水利厅后勤中心 (张昊欣),西安市地税局、省水利厅后勤中心(陈伍英)
摘    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商品的价格是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产品售价普遍降低,产品的成本与市价差额缩小,甚至有些企业的成本高于市价.这就使得企业如何对存货计价成为一个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在目前的会计核算中,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作为一种科学的计价方法,被西方国家普遍采用,我国正在大力推广.它是指存货的成本低于市价时,存货价值按成本计价,当存货的成本高于市价的,存货的成本则应按市价计价.企业按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价时,可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计算,主要有按存货顶目比较,按存货类别比较和按存货总额比较.如果成本低于市价,会计上无需调整.假若市价低于成本时,会计上则应做出相应的帐务调整.调整存货发出的成本及成本高于市价的潜在损失,该市价即成为存货的新成本,其历史成本从帐面上消失.按历史成本原则,存货一般按成本计价.但是,如果存货的实际市场价格不断下降并成为趋势时,在存货出售或耗用中,其获利能力会相应降低或者发生损失.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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