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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2002年成品油、汽车轮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
摘    要:最近,国家经贸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承诺,发布2002年第58号公告,就2002年成品油、汽车轮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作如下调整:一、2002年成品油、汽车轮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持有者如在2002年底前未使用完所持年度配额,应在2002年9月1日前将未使用完的配额交还国家经贸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进口配额管理机构);未按期交还并且在年底前未使用完的进口配额,管理机构可以在2003年度扣减其相应的配额。非国营贸易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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