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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委发出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    要:为贯彻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下称《规范》),预防和控制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广州市建委发出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广州市开展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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