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设计保险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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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春普.建立设计保险的若干思考[J].建筑,1999(3):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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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春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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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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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建立设计保险制度是完善勘察设计市场和深化勘察设计单位改革的亟需设计保险是将设计单位的风险转由社会的保险公司来承担,它是设计单位进入市场后,建立社会化保障的必由之路。我国目前保险业尚未开展这项业务,随着勘察设计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要求对市场主体各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有进一步的明确。由于现行的管理和项目运作很多都是计划经济时延续下来的办法,对于设计风险都是国家和业主承担,特别是lop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风险限定到了最小的程度,即“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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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设计保险 勘察设计市场 设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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