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举起“201”大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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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东方醒.美国举起“201”大棒[J].中国石油石化,2002(9):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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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东方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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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总统布什2002年3月5日宣布启动“201条款”,即以1974年美国贸易法第201条款的规定,从3月20日起,对进口钢材实行为期三年的进口关税配额限制,加征8%—30%的进口关税。 这是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对进口钢铁施加的最为严重的一次贸易限制,和以往的钢铁保护对策相比,明显具有被制裁对象面广、所涉产品多、保障措施持续时间长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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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进口钢材 进口关税 配额限制 201条款 关税加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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