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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摘    要:前言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涉及本标准指标的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与GB19298—2003、GB1732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修改了范围;——修改了定义;——修改了原料要求;——修改了感官要求;——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修改了检验方法;——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本标准4.1—4.2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2.术语和定义2.1包装饮用水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关 键 词:食品安全标准  饮用纯净水  标签标识  饮用天然矿泉水  食品添加剂  检验方法  理化指标  大肠菌群  食品配料  余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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