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主负责制到现代企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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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水电建设制度变迁课题组.从业主负责制到现代企业制度[J].水力发电,2002(1):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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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水电建设制度变迁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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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电力公司,北京 1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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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96-221-03-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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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水电建设从自营制到业主负责制经历了“鲁布革冲击”“漫湾模式”和“清江模式”,在国内率先形成了与FIDIC条款接轨的业主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三位一体的建设管理体制,产生了一大批以“五朵金花”为代表的优秀工程项目,工期提前1-2年,工程质量提高,投资得到控制。随着《公司法》的颁布,水电建设又经历了由业主负责制到现代企业制度的跨越,清江、二滩、乌江、五凌等水电企业都走上了现代企业的道路,组成了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明确了产权关系,形成了独立电厂,对推动我国水电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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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体制 自营制 业主负责制 现代企业制度 水电建设 |
文章编号: | 0559-9342(2002)01-0044-07 |
修稿时间: | 2001年9月5日 |
The change from the owner responsibility system to the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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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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