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京城首起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案——《戏说MAYA》案评析
作者姓名:冯刚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简介1998年5月20日,陈卫华以笔名“无方”撰写了《戏说MAYA》,上载到其个人主页“3D芝麻街”上,并注明“版权所有请勿转载”。1998年10月16日,成都商情报社未经陈卫华同意将《戏说MAYA》一文刊载于其主办的《电脑商情报》第40期家庭版上。原告陈卫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成都商情报社,请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稿酬231元及惩罚性稿费50000元。

关 键 词:MAYA 侵权案 著作权 作品 网络 个人主页 人民法院 家庭版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