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一)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背景我国从改革开放到进入二十一世纪,经历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乡规划和建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领导一换届,规划就重来,随意变更城市规划;二是一些城市对历史街区大拆大建,使城市历史风貌受到了破坏;三是有的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违规建设,使大量自然和文化资源遭到破坏;四是有的城市互相攀比,贪大求洋,片面追求“形象工程”.这些问题既影响了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又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同时也暴露出监管体制的问题:一是缺乏层级监督手段,规划实施者和规划监督者为同一主体;二是缺乏事前事中监督机制,未能从预防角度实施监管;三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未能对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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