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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规范含芦荟食品标识
摘    要:由于生产企业在食品添加方面存在不规范做法,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文,要求规范新资源食品——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的标识。规定明确指出,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同时,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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