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区内发展多种经营项目的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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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尤安祥,赵俊峰,周艺.在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区内发展多种经营项目的初探[J].中国造纸学报,2004,19(Z1):595-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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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尤安祥 赵俊峰 周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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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把培育、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权力、利益落实到实处.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经营管护责任制为内容,在切实培育、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综合开发利用林区资源,大力发展林区特色经济,走出一条既培育、保护森林资源,又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新路.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的同时,使林区职工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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