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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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宁国用.广西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J].广西城镇建设,2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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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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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城镇建设》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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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治区发改委、经委近日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5月1日起,对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由相关投资主管部门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并由投资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节能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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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 固定资产 监管 主管部门 居住建筑 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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