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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学教育的公共政策分析
摘    要:社会性别理论是研究性别平等问题最有效的研究视角与分析方法之一,其价值意义在于为社会制度与公共政策的审视提供了全新的性别视角,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以实现两性间的实质平等。法学教育的公共政策,尽管从公共政策制定的抽象层面已经体现出了形式上的性别平等,但在当前实际的法学教育及法律职业化进程中,仍然存在男女两性性别上的"差异"待遇,女性仍可能是"歧视与偏见"的潜在对象。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观念中仍然固守着"男女有别"的传统思想理念。因此,法学教育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评价过程,都应当树立社会性别意识,在法学教育的全过程中渗透社会性别理论,加强社会性别观念的培育,进而推动妇女实质平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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