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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经营消费不属于消费者
作者姓名:张继忠
作者单位:重庆渝能集团,重庆400015
摘    要:企业因经营消费是否属于消费者,是否应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这是被人们普遍忽视但却文应是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在消费法律关系中,企业不能作为消费者,其消费行为与经营者不构成消费法律关系,其因经营消费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费纠纷中,正确认定消费者并正确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利于指导司法审判工作。

关 键 词:企业消费 经营行为 非消费者
文章编号:1671-0924(2007)08-0136-03
收稿时间:20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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