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规划(第二批)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摘 要: | 正(桂建规园2018]7号)各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规划(第二批)的批复》(桂政函2018]46号,以下简称《批复》)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18年3月,我厅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西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规园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