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针对黄河流域内各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特点,结合黄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方案,对黄河流域地下水赋存与开发的不同层位、不同地貌单元、不同功能分区等分类提出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原则和方案。2020年和2030年,黄河流域地下水开采总量分别控制在125.7亿m3和125.3亿m3。不同层位地下水开采控制方案为:流域浅层地下水2020年、2030年开采控制量分别为123.7亿m3和125.3亿m3;深层承压水2020年开采控制量为2.0亿m3,2030年全部退出开采。不同地貌控制方案为:2020年,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控制为92.4亿m3,山丘区为33.2亿m3;2030年,平原区和山丘区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92.1亿m3和33.2亿m3。不同功能分区浅层地下水控制方案为:2020年开发区102.4亿m3,保护区16.9亿m3,储备区4.4亿m3;2030年开发区104.4亿m3,保护区17.0亿m3,储备区3.9亿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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