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道整治的几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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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树友. 城市河道整治的几点看法[J]. 吉林水利, 2004, 0(7): 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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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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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水利学院,辽宁,大连,116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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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河道整治涉及沿岸的多个单位集体及个人,他们有共同的目标(清洁的河道,舒适的环境)。但又有各自不同的利益,有时甚至互相矛盾。为此,进行河道整治时,必须全面规划,使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城市河段整治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流域整治总体规划相结合;防洪设计标准的选定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地位重要性、历史洪水情况及上游控制性工程和滞洪区的调蓄情况等相结合,综合考虑城市整体利益与沿岸各单位集体及个人的利益,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城市河道整治的综合效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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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道整治 城市规划 城市建设 城市总体规划 历史洪水 |
文章编号: | 1009-2846(2004)07-0043-02 |
修稿时间: | 2004-06-21 |
Perspective on the River Regulation through C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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