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山沟里的报废车“黑市” |
| |
作者姓名: | 陈歌 |
| |
摘 要: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规定:除国家授予资质以外的“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收购与从事买卖报废车”。然而。在锦州市的小山沟里非法收购及买卖报废车的现象却令人震惊。3月15日。记者赶到锦州市太和区水泉村和凌海市南双村交界处。这里正在大量销售拼装的报废车。线人介绍:“两个村的报废车总值,至少也有2000万元。最富的人家资产上千万元。一般的也有六七十万元。”两公里长的土路边停着千余辆报废车[编者按]
|
关 键 词: | 报废车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锦州市 交界处 凌海市 买卖 收购 部门 资质 销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