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措施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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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雄.广西出台措施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J].广西城镇建设,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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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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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建设厅联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实施。从今以后,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部署、执行、协调、督促检查不力,使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无法如期实施的,行政首长将被追究行政责任。这是广西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又一铁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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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生活垃圾处理 设施建设 城镇污水 行政责任 责任追究 督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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