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生育保险立法(1927-193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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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军.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生育保险立法(1927-1937年)[J].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7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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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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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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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京国民政府对女工生育保险较为重视,《工厂法》及一些地方法规对女工生育期间待遇作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虽然在政府强力推行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立法本身不完善,立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弊端,其执行效果与立法初衷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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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京国民政府 生育保险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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