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建筑小区的供配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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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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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兖州煤炭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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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随着矿区总体规划设计的改革,已经开始改变了每个煤矿各自分散设置居住区之“矿办社会”模式,使煤矿成为单一的生产单位。对矿区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置集中的居住区和辅助企业区,力求建立比较完备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系统,尽量为矿工创造较为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这样就出现了一批称为“矿区新村”的生活、服务和辅助企业兼备的建筑小区。“矿区新村”的组成大体包括住宅区,商业区,矿区医院、各类学校、公园、新村管理机构以及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辅助企业区。实行集中供电、供水、供热、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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