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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引用本文:黄雪飞.就业协议≠劳动合同[J].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2(2):119-121.
作者姓名:黄雪飞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合肥,230051
摘    要:许多大学生在就业时,往往把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混淆,其实它们之间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高校毕业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过去"分配就业"传统机制的影响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依据的是国家有关政策,但其形式并没有使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真正的劳动关系.而目前用人单位一般实行的是劳动合同制,这就要求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必须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来确立彼此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高校毕业生在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就业的过程中,应经签订"就业协议书"和签订"劳动(所用)合同"两个过程.

关 键 词: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文章编号:1672-9706(2007)02-0119-03
修稿时间:20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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