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法律(四)—合同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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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志威.商业法律(四)—合同篇2[J].广东印刷,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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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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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缔约一方提出声明,是否被作为合同的条款?提出声明的一方是否就这些声明负上法律责任? 如缔约一方作出的声明成为合同条款,则该声明有法律责任的约束力。但是,洽谈合约当中,缔约一方作出声明,其意图可能只是想引导对方订立合同,并不想该声明成为合同的内容条款。 要区分该声明是否是合同条款并不容易,法院基本上采取客观的区分原则,即:“经考虑案件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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