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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摘    要:<正>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装机容量超过100万kW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关 键 词:增值税政策  水电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实际税负  电力产品  抽水蓄能电站  税收政策问题  产品增值税  日至  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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