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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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冬生,吕金宝,徐丽娜,王荣.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几点思考[J].江苏水利,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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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冬生 吕金宝 徐丽娜 王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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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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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决定对水库移民进行后期扶持.意见规定本次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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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库移民 后期 大中型水库 扶持政策 农村移民 国务院 人口 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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