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中国气象局等1 4个部门联合发布了<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行业管理、企业为主、适应市场、突出重点、国际接轨的原则,对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清洁生产等8个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做具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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