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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不再实行预先审核
作者姓名:文君
摘    要:为简化程序,方便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自2006年4月1日起,各级受理机构不再受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预先审核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强制要求凭《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报检。也就是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标签审核将与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再实行预先审核。

关 键 词:进出口食品 化妆品标签 标签审核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 方便食品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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