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新《水法》努力开创流域管理工作新局面在2003年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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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幼.认真贯彻新《水法》努力开创流域管理工作新局面在2003年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治淮,2003(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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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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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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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届全国人大29次会议通过的新《水法》,是迄今为止对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最明确、法定职责规定最具体、最完善的一部法律。新《水法》的实施,是我国水利事业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全面推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淮委在2002年学习贯彻新《水法》中,把转变流域管理观念、提高流域管理水平作为学习的重点,在流域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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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资源 可持续发展 现代水利 会议讲话 《水法》 流域管理 200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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