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公益诉讼的法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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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树桥 欧超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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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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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公民共同行为有机组成部分的公益诉讼的本质决定了律师参与公益诉讼是尽公民之本分,而作为具有为公众服务精神的律师政治家这一律师职业理想的要求,又决定了律师参与公益诉讼是律师职业特有品格的体现,是律师和律师职业真正获得尊重的基础。结合公益诉讼的现实,从立法上肯定律师参与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既可保证律师实现社会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又可保证实现公益诉讼的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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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 公益诉讼 法理思考 诉权主体 |
文章编号: | 1671-623X(2007)04-0061-04 |
收稿时间: | 2007-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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