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在全国率先依法治“灰”,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 |
| |
引用本文: | 何富安,苏联金.南京市在全国率先依法治“灰”,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J].粉煤灰,1995(4). |
| |
作者姓名: | 何富安 苏联金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市综合利用粉煤灰办公室 |
| |
摘 要: | 南京市在全国率先依法治“灰”,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何富安,苏联金南京市综合利用粉煤灰办公室《南京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于1995年4月27日正式公布实施,它是本市依法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管理的第一部法律文件。《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