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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勘察设计测绘市场不良信息记录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注册执业人员市场活动,实现对工程勘察、设计、测绘市场的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北京市  勘察设计  测绘市场  信息记录  工作  结合  管理办法  行为信息  市场诚信  建筑  市场环境  诚实守信  动态监管  工程勘察  市场活动  执业人员  注册  审查机构  施工图  测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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