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理工作的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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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伟,鲁庆.论监理工作的规范化[J].安徽建筑,1999(6):10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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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伟 鲁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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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韦伟),安徽三元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鲁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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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规范”一词最早出自《北史·字文凯传》引《宋起居注》,是“标准、法式和规则”的意思。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就是监理工作要符合一定标准,按一定法式和规则进行。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在建监1995]737号文中亦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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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理工作 监理管理 规范化 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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