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6年浙江省水利规划工作会议,确定在3年内基本完成全省主要江河流域和二大平原规划修编审查工作,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流域规划编制审批程序和技术要求做了研讨,落实了当年的任务和经费。对投入的10项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水利厅组织了规划预审,并先后会同宁波、绍兴、杭州、湖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审查了3项流域水利规划,待设计单位修改后报省审批。1997年,省水利厅再次召开省水利规划会议,部署1997年水利规划任务,同时提出《浙江省江河流域规划文本编制提纲(讨论稿)》和《浙江省江河流域规划编制导则(讨论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在省内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