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河长制”破解水环境管理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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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天津市地处海河流域下游,河流水系众多,近年来经过两轮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市水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但受入境水量减少、水污染治理滞后、沿河村镇密集及河道管理缺失等因素影响,部分河道仍存在水质差、环境脏乱等现象。特别是河道管理的主体众多、责任体系不清、协调联动机制缺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水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自2013年起天津市开始全面推行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简称河长制),力图破解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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