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政府同意核电厂40年的运行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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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洲核学会《核子》2002年春季刊报道】比利时政府已经批准为比利时现有的7个核电厂指定40年运行期限的计划。该法规草案一旦被比利时议会批准,还将禁止在比利时建造和/或运行新的核电厂,除非发生“不可抗力”威胁到能源供应的安全。草案规定“不可抗力”不是由电力公司、电网运营者、联邦机构或“未实施该计划”这些原因造成的。根据该法案,现有的核电厂应在40年服役期后退役,这就意味着第一个退出运营的核动力机组将在2015年退役(多伊尔-1号机组),最后一个机组将在2025年退役(蒂昂热-3号机组)。 比利时政府同意核电厂40年的运行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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